2018-10-17 18:33:30
济南设计公司——设计的沟通
海右博纳认为,在某种程度上,设计作品是沟通的产物,而沟通在创作中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。
第一层:浅谈。最基本的时间、费用,是否合适。乍听之下有创作欲望的项目名称,如“泥士公社“不,在极短时间内确定此委托能否接。
第二层。深问。必须了解两个人。一个是委托人或决策人,另一个则是把品神本身看作一个人,了解他们的喜好、风格、品位故事,言谈方式,等,此期间尽量看出对方的办事风格,思考方式,理解能力,与设计师沟通是否顺畅,如自认为对方易于理解却最终需反复解释,有无不言明而自明的默契等。这些都会影响之后的沟通方式与工作效率。
第二层沟通的目的:一、考量此委托适不适合接,设计作品其实是委托人、品牌人、设计人三者的品位相互作用产生的事物。二、如果适合,则询问挖掘方向关键词。
第二层沟通中:设计师与委托,人的分量比重,与话语权有很大关系。当设计师名气明显大于委托公司知名度时,则设计师持话语权,委托人持欣赏眼光,因设计师自由度较大,容易出先锋试验 、获奖 、怪异的作品,而委托公司的分量明显大于设计师时,则角色反转,委托人持话语权,设计师言听计从为好,因此类委托所求并非优秀的作品,而是丰厚佣金或知名度,类似服务过某某大公司的说辞名头;当双方对等时,则会相互助益。

第三层:碎解。创作期间出现任何不确定,须与委托人确认,不可自以为是。委托人方向上出现任何想法变化须及时与设计师讨论。第三层的目的,避免思考的错误延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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